朝天區水務局
地址:朝天區朝天鎮政府路143號
郵編:628012
電話:0839-8622243
根據《中共廣元市朝天區委 廣元市朝天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元市朝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廣元市朝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朝委〔2011〕1號),設立廣元市朝天區水務局(簡稱區水務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1.將區水務局承擔的農業機械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局。
2.將承擔的已建和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職責劃給區扶貧開發和移民工作局。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2.加強防汛抗旱、河道與城市堤防建設管理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3.加強對水利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起草地方水務工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擬訂全區水務工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有關水務方面的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統一監督全區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制定全區水資源總體規劃、流域規劃和專業規劃;擬訂全區和跨鄉鎮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緊急情況下水量調度預案;組織開展有關全區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抗旱、排澇、供水、排水、節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區內水資源監測站網建設和管理;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水域水質通報和全區水資源公報;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動態監測、評價和預報工作,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四)負責全區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仲裁重大水事糾紛;負責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和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管理;負責水務工程管理,編制、審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項目,組織建設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庫、大壩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務行業工程建設的監督。
(五)指導全區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負責全區堤防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區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涂的管理以及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
(六)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區農村水利工作,負責全區鄉鎮集中供水、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已建成農村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和除險加固工作;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
(七)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全區水土保持規劃,組織實施全區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承擔廣元市朝天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排澇、抗旱工作;負責江河湖泊、重要水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防汛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
(九)指導全區有關水務項目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組織指導全區重大水務項目對外合作工作。承擔水務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指導全區水務行業隊伍建設、服務體系建設。
(十)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廣元市朝天區水務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技股)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檔案、政務信息、機要保密、綜合治理、宣傳、信訪、目標管理工作和機關內部制度建設;組織辦理人大、政協有關建議和提案;負責重大會務和重要接待工作;承擔行業綜合統計工作。承辦機關并指導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的鑒定、應用和技術推廣;負責實施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建設;組織全區行業職工教育培訓;指導全區水務行業工人技術崗位等級考核;指導水務行業職工隊伍和基層服務體系建設;組織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財務股
組織編制、上報行業財務及項目資金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財務、會計和專項經費的綜合管理;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對水務行業專項經費進行監督管理,對行業財務進行指導;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監督區級和指導鄉鎮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
(三)規劃和計劃管理股
組織編制全區水務行業可持續發展中長期規劃、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區管流域、區域綜合規劃,協調流域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基本建設和重點水務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審查、轉報,組織實施工程建設的投資控制、安全生產、質量監管和水工程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全區水務行業項目業主負責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工程質量責任追究制的監督檢查。
(四)行政審批股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負責水務行政審批綜合管理,負責水務普法及水務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水務工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審查工作,承辦行政訴訟工作,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建設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重大水事糾紛。負責制定行業法制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實施行業法制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負責貫徹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等相關法律制度;統籌管理和實施行業行政許可工作;負責行政管理窗口服務工作。
(五)水利建設管理股(廣元市朝天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指導全區農村水利發展規劃;負責農田水利工程管理;負責全區渠道配套和病險水庫整治等農田水利工作;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承擔朝天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六)水土保持股(廣元市朝天區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區水土保持規劃;負責水土流失預防監督工作,參與區級管轄范圍內有關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土流失防治費的征收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水土流失狀況監測和水土流失綜合防治,負責水土流失危害預測工作;參與水土保持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初審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承擔區水土保持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七)供排水管理股
擬訂城鄉供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規劃,負責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制定全區供水行業的服務指標并實施監督檢查;負責全區供水價格測算的組織管理;負責城鄉管網供水管理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城鄉建設中供排水管線的改、擴、建工作;指導供排水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區排水許可;監督管理城鄉污水處理;負責污水處理費征收工作;負責排水基礎設施使用和安全情況的監督檢查。
(八)防汛抗旱股(廣元市朝天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洪、搶險救災工作,編制全區度汛應急工作預案和水毀工程修復計劃并監督實施;制定全區防汛抗旱工作預案,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掌握汛情、災情和水利工程的運行情況,指導江河、湖泊、水利工程和城市防洪安全管理;督促有關部門做好防洪物資的儲備、管理和分配工作;組織防汛通信和預警、指揮系統建設;負責全區洪澇災情的統計上報工作;承擔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九)河道與堤防建設管理股
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內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與監督檢查工作,發放河道采砂許可證;負責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區直管區域采砂計劃;指導鄉鎮河道采砂工作;負責全區主要江河管理范圍、保證水位線、警戒水位線的“三線”劃定工作;對區管河流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進行會審;負責河道管理,擬訂審核河道清障計劃并督促實施。負責防洪堤建設規劃和防洪堤設計審查(審批)工作,負責區管河道涉水建設項目河勢穩定分析和行洪認證評價審查工作。
(十)水務監察大隊
貫徹執行涉水法律法規,監督涉水活動和行為,調查處理水事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實施水事違法行為行政處罰。
(十一)水資源股(廣元市朝天區節約用水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區水資源總體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負責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和供求分析;組織江河湖泊水功能區的劃定和管理;負責全區綜合、專業和專項規劃中有關水資源論證的組織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和水文站網建設及管理;監測江河湖庫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水域水質通報和全區水資源公報;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水域限制排污總量意見,審查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負責取水許可的審批及水資源費的征收;編報年度水資源公報。編制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規劃方案,組織擬訂計劃用水、節約用水政策并組織實施;制訂有關節水標準并監督實施;依法組織地熱水、礦泉水鑒定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